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
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有关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自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一直与中介
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方案
的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我们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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