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
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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