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资料图】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
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提交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
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
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页无正文, 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
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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