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3-050 号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资料图片)
证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象屿集团大厦 A 栋 11 楼 1103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总数的比例(%)
注:由于此次股东大会只有 1 项议案,且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和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均
回避表决,因此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不包含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和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启东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99,079,042 99.9995 800 0.0005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申请开展供
应链资产支持商
业票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珂、潘舒原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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