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717,762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20,858,881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 62,576,643 股。本年度不送股。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717,76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1,717,762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首发前限售股 30,707,071 73.61 15,353,535 46,060,606 73.61
股权激励限售股 775,000 1.86 387,500.00 1,162,500 1.86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41,717,762 100.00 20,858,881 62,576,643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收益为 1.8642 元。
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
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 A 栋 5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苏晓倩
咨询电话:0755-36354100
传真电话:0755-33525953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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