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资料图)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建发合诚
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
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
发表以下意见:
同意《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
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所履
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炎钊、林朝南、张光辉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