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2
【资料图】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1
日上午8: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圃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林圃
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林圃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
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林圃生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人
士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和变更法
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备查文件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林圃生先生,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11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于陆军
第 38 集团军 112 师 336 团服役。历任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安全员、
采选生产岗、技术员、调度员;人资企管部经理、运营中心总监;任安徽中晟金
属球团有限责任公司球团项目总指挥;于河北敬业钢铁、中钢贸易公司挂职学习;
现任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众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大中赫
锂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 月成
功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圃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来嵘
先生和安素梅女士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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