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3-018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03%。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7.22%,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讼涉及金额累计 1,836,619,330.78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32.21%。
另外,案件 39、42、43、45、50、53 均已撤诉或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14);
案件 70、72、74 已撤诉,案件 78 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
(公告编号:2022-148)。
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各部
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及事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为 352,414.22 元,占公
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03%。
注:下述所涉案件序号接自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中案件序号。
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新增诉讼的案件情况:
序 原 涉及金额
受理日期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号 告 (元)
美尚生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获悉相
孙 (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 虚假 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机构为
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瑞德纺 责任 (2022)粤 03 诉前调 12454 号,
案诉讼费用由本案被告承担。
织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王迎燕 纠纷 该案件待开庭审理。
美尚生态、王迎燕、徐晶、广发 证券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投资差额 310,272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获悉相
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运会计 虚假 元,佣金损失 310.27 元、印花税损失 310.27 元,以上各 关法律文书,该案的受理机构为
发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责任 判令其余被告对被告一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 (2022)粤 03 诉前调 14551 号,
伙) 纠纷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该案件待开庭审理。
小计(公司作为被告) 352,414.22
二、已披露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回复
暨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于 2022 年
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
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于 2022 年 6 月 7 日
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于 2022 年 7 月
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
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517,101,512.39 元,占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7.22%,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累计
讼涉及金额累计 1,836,619,330.78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32.21%。
另外,案件 39、42、43、45、50、53 均已撤诉或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露了《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14);
案件 70、72、74 已撤诉,案件 78 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
(公告编号:2022-148)。
公司就前期已披露过的诉讼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现披露存在最新进展的案件
情况,具体如下:
注:1、下述所涉案件序号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案件序号一致。
序 案
受理日期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涉及金额(元) 案件进展 执行情况
号 由
该案的受理机构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 年 4
成都 要求支付借款本金 月 20 日一审判决,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快递
保
空港 美尚生态、重庆 5,000 万元及罚 作出的(2021)川 01 民初 6965 号《民事判决书》。 签收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
理
商业 金点园林有限公 息、复利、律师费; 判决如下:被告金点园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出的(2022)川 0116 执 5418
借
款
有限 园林”)、石成 账款范围内对被告 息,支付律师费 5 万元、诉讼保全保险费 3 万元,其 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
纠
责任 华、张力丹 一的应收账款债权 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向金点园林追偿;被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
纷
公司 承担回购责任 告对美尚生态项目应收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由 产,应当依职权再次执行。
被告共同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措施
将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债务
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
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公司正在加快
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1054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31)及《关于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完成整改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
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张清、常媛媛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及张清、常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 号),江苏证
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的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认为审计意见方面一是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
恰当、二是内控审计意见不恰当。
《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26
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
【2022】第 197 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
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粤 03 破申 884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
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
请人的相应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
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
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
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
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
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
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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