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资料图】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客观、
独立、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鲁昕、魏学军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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