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我们仔细核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及决策程序,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梁小瑞先生、刘青
林先生、张春生女士和黄军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梁小瑞先生、刘青林先生、张春生女士和黄军辉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向阳先生、倪一帆先生、吴文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
求的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徐向阳先生、倪一帆先生、吴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向阳、吴文芳、倪一帆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