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89 号
(相关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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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昆山国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
问题。
根据申报材料,1)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达产后将
形成年产直流接触器 648 万只的规模,具体产品为 GL 单母体系
列接触器、GL 双母体系列接触器,前次募投高压直流接触器生
产项目增加直流接触器产能 300 万只,建设进度不及预期。2)
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达产后将形成交流
接触器 165 万只的规模,具体产品为小型真空密封交流接触器、
中高压交流接触器。3)发行人 2021 年度直流接触器产能为 288
万只,交流接触器产能为 8 万只。4)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
项目投资构成包含建筑工程费等,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国力源
通,该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共用土地情形,在同一厂房内实
施。5)本次募投项目均尚未取得环评批复。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前次
募投项目产品的区别与联系,结合公司产品布局进一步说明本次
募投项目产品选择的考虑;(2)结合各募投项目产品的技术先
进性水平、具体应用场景及对应市场空间、发行人市场占有率、
可比公司扩产情况、客户验证及在手订单情况等,分析在现有及
已规划产能的基础上大幅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的
充分性;(3)选择国力源通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募
集资金的注入方式,该主体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是否同比例增
资或提供贷款,相关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是否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建筑
工程等的具体内容,是否能与前次募投项目明确区分,项目进展
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5)本次募
投项目环评批复的办理进展,预计取得的时间。
请保荐机构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0 对(1)
-(2)、(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发
行人律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9 对(3)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用于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扩建项目 28,000 万元、
风光储及柔直输配电用交流接触器生产项目 20,000 万元。其中,
设备购置费占比较高,分别为 16,942.77 万元、11,023.60 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 39,195.91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各子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测算
依据及测算过程,按照募投项目,说明单位设备投入的合理性,
设备数量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2)结合日常营运需要、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目前资金缺口、公司产能扩张和融
资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的合理性;
(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情况,
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本次
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是否超过 30%;(4)效益测算中销量、
单价、毛利率、净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的确定依据,预计营业收
入及净利润的合理性,本募效益测算结果是否谨慎合理;(5)
结合募投项目的盈利测算、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情况,说明募投
项目投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2)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
答》第 4 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根据《再融资业务
若干问题解答》第 22 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元,呈现上升趋势。2)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能源汽车及充
电设施领域的收入占比自 34.09%稳步提升至 43.61%;来自传统
能源领域的收入占比有所下滑,最近一期为 20.15%;光伏风能
及储能领域是公司近年来开拓的新应用领域市场,收入占比仍较
低,最近一期为 4.40%。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收入金额
稳定,占比持续下降,主要系内销收入金额大幅增加所致。为进
一步开拓欧洲市场,对接下游客户需求,国力源通于 2020 年 8
月在德国慕尼黑设立了办事处。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下游市场发展情况、产业政策、
技术难度要求、竞争激烈程度等,分析报告期内收入领域结构变
动的原因,各领域未来增长的可持续性;(2)结合贸易政策情
况等,说明发行人境外业务的发展状况,业务开展是否存在限制
性或负面因素;发行人对海外第一大客户 GIGAVAC 的销售情况
及后续安排,是否存在客户依赖;(3)结合电子真空器件行业
的发展方向、发行人的技术特点及储备、客户开拓情况、可比公
司的布局等,说明发行人对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781.12 万元、4,642.66 万元、6,425.90 万
元和 5,529.19 万元。2)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44.16%、43.90%、
平均毛利率。3)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36.80%、29.68%、24.95%
和 22.58%。4)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330.78 万元、
万元、30,362.94 万元和 36,399.42 万元;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
为 9,738.58 万元、10,572.81 万元、15,258.63 万元和 19,306.18 万
元。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波
动原因,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对经营业绩的影响;(2)主
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并说明发行人毛利率存在持续下
滑风险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提示;量化分析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情况;结合产品特点,说
明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3)报告期
内期间费用率逐期下降的原因;(4)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结
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5)结合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说明存货金额增长的原
因;结合存货的库龄情况、期后结转情况及订单支持率等,说明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说明外销收入
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公
司长期股权投资为 987.45 万元,系对俱全电子的股权投资,俱
全电子主要从事厂房建设和生产配套;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俱全电子、医源医疗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具体协同关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
渠道为目的的情况等,说明被投资企业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具
体依据和理由;(2)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
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发行人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第 15 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 48,000.00 万元,截至
元。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第 30 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12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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