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资料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083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鸿铭股份”,股票代
码为“301105”。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
量为 1,25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40.50 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 1,25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T+2 日)结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
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10,824 股,
包销金额为 16,638,372.00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
量的比例为 3.29%。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69-22110359、0769-22113725
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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