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95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4,602股。
● 归属股票来源: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元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激
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本总额8,800.00万股的1.26%。
因此授予价格由119元/股调整为118.73元/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
第一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
第三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
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累计营业收入指标和累计净利润指标进行考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业绩指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于22.00亿元;(2)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2.2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1-2022年累计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收入不低于56.00亿元;(2)2021-2022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1-2023年累计营业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收入不低于108.00亿元;(2)2021-202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14.5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
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
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的实际归属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及格(C) 不及格(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
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19元/股调整
为118.73元/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万股) 授予人数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4,602股,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563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
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激
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3日,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期限要求。
归属 对应考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业绩考核目标
期 核年度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1
个归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2.00亿元;(2)2021年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属期 净利润不低于2.20亿元。 61566274_G01号):2021年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公司营业收入为23.31亿元,
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 因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 符合归属条件。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
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629名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励对象中:66名激励对象离职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授 的 86,300 股限 制 性股 票全
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
部作废失效; 4名激励对象绩
际归属股份数量:
效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
考核评级 优秀(A) 良好(B) 及格(C) 不及格(D)
属比例为80%,其获授的限制
个人层面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归属比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效;其余559名激励对象绩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
考核评级为A或B级,其获授
属比例。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对应的股票全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的激励对象563人,归属股份304,602
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
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63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
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63名激励对象归属304,602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2月13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304,602股
(三)本次归属人数:563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18.73元/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19元/股调整为118.7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
况
本次可归属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量占已获授予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研究院副院长兼
预研部经理
研究院预研部工
程师
小计 4.40 1.32 30%
三、外籍人员
LI
四、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556人) 95.17 28.4202 29.86%
合计 101.97 30.4602 29.87%
注:1、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拟作废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63名,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4,602股。因授予激
励对象中6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86,300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作废失效;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308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本次合计87,608股已
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
符合条件的563名激励对象办理304,602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
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
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
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不得全部归属外,《激励计划》规
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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