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
们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 波) (侯水平) (方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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