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资料图】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是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且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事项
风险整体可控。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
联股东应放弃行使表决权。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蔡雪辉、韩坚、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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