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周五)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非累积投票提案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相关公告文件。
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股东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 3),
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1)联系人:饶依琳、付明琴,联系电话:0755-26067248、0755-26490198,
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深圳市
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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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