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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讯 记者田新元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我国将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确定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2025年将开展第一次考核。
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友宾介绍,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引导地方加快补齐水生态保护短板。
刘友宾表示,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聚焦水生态系统健康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确定了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
评分细则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根据得分,将水生态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级。2022至2024年在长江流域17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第一次考核。
据介绍,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1至5月,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断面(Ⅰ-Ⅲ类)比例为94.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3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积极稳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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