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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9日电 (记者张素 郭超凯)记者9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一份司法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20条,其中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
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体包括依法惩治网络诽谤行为、网络侮辱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线下滋扰行为、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应当从重处罚的“网暴”情形,包括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近年来已出现不少因“网暴”等导致当事人轻生的悲剧。有法学人士表示,当前存在立法缺漏、执法宽松、司法迟延和违法泛滥等问题,亟待制度性完善、机制性优化和系统性治理。
记者注意到,“两高一部”对外发布这份征求意见稿后已得到外界积极响应,不少网友留言表示支持严惩“网暴”,期待司法文件早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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