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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讯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创新出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有效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缺失的短板。该“规范”的出台,一是规范管护要求。市级地方标准精准聚焦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信类、养老类、殡葬类等20大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科学明确管护内容和具体要求,对管护人员、操作流程进行详细分类阐述,进一步规范了管护方式方法,有助于提高管护质量和效率。二是开展贯标试点。配合地方标准实施,在丹阳、句容、扬中等地有针对性选择2-3个村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探索为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和编制夯实基础,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品牌,为全省复制推广贡献“镇江经验”。三是建立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将标准作为评价、考核市内各涉农板块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推进成效的重要依据,持续优化改进管护措施,不断提升管护质量。(镇江市发展改革委 黄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