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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