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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12号)。通知就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26条措施。
其中,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方面,通知指出,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通知显示,要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引导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缓减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通知还称,在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省外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严厉打击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以“打假”为幌子的敲诈勒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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