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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新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因涉及与徐州绚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案件,该公司被强制执行3.4万余元。
关联文书显示,绚丽公司诉称,其与新湃公司约定共同投资举办2019年薛之谦“摩天大楼”演唱会香港站,新湃公司应如期提供结算表并向绚丽公司支付结算收益。经多次催要,新湃公司仅向绚丽公司偿还投资款,未支付项目收益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新湃公司辩称,双方所签协议为借贷关系而非投资关系,新湃公司在项目执行中因商务原因未能实际参与演唱会的举办,已将借款105万元全额归还给绚丽公司。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依据不足以证明新湃公司所述的双方为借贷关系,新湃公司未按时足额还款,构成违约。结合双方所签合同约定、新湃公司的付款时间及金额、绚丽公司诉讼请求,经核算,绚丽公司有权要求新湃公司支付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为3.4万余元。此外,现无证据证明新湃公司就涉案项目进行实际投资或因涉案项目获取任何收益,故对绚丽公司要求新湃公司支付项目结算收益及相应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新湃公司给付绚丽公司上述3.4万余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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