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生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及七位股东刘全、韩伟嘉、张静、徐
鹏、陈静、朱益明、刘敏(以下简称“八位自然人股东”)与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
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科技街”)签署的《投票权委托终止协议》,获悉各
方终止投票权委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票权委托终止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八位自然人股东与常州科技街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共同签署了《股东投票权
委托协议》,八位自然人股东将合计持有公司 83,674,25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
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常州科技街行使,委托期限为自《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签
署之日起 24 个月。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之续签协
议》(以下简称《续签协议》),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委托期限延长 24
个月,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2019 年 8 月 24 日和 2021 年 6 月 11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1,600 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在《续签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有鉴于此,八位自然人
股东与常州科技街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签署了《投票权委托终止协议》,各方自
《续签协议》到期后终止投票权委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二、投票权委托终止前后持股情况
投票权委托终止前,八位自然人股东及常州科技街合计持有公司 83,202,650
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股份总数的 29.28%。投票权委
托终止后,各方持股不再合并计算。投票权委托终止前后,各方持股及拥有的投
票权情况具体如下:
拥有投票权比
持股比例(按
例(按剔除回
剔除回购专用 拥有投票权股
股东 持股数(股) 购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内股 数(股)
户内股份后)
份后)(%)
(%)
王建新 68,213,400 24.00 - -
刘全 3,359,400 1.18 - -
徐鹏 2,899,800 1.02 - -
陈静 2,899,800 1.02 - -
韩伟嘉 2,728,200 0.96 - -
张静 2,599,800 0.91 - -
朱益明 320,000 0.11 - -
刘敏 182,250 0.06 - -
常州市科技街
城市建设有限 - - 83,202,650 29.28
公司
注:八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委托常州科技街行使,但因常州科技街
未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受托投票表决前,会征求王建新先生意见。鉴于王建新先生的
意见会影响常州科技街的表决结果,基于更谨慎的判断,在投票权委托行使期间,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为王建新先生。本次投票权委托终止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王建新先生可实际控
制的表决权股票数量为 83,202,650 股,对应公司表决权(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
后)比例为 29.28%。
注:上表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拥有投票权比
持股比例(按
例(按剔除回
剔除回购专用 拥有投票权股
股东 持股数(股) 购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内股 数(股)
户内股份后)
份后)(%)
(%)
王建新 68,213,400 24.00 68,213,400 24.00
刘全 3,359,400 1.18 3,359,400 1.18
徐鹏 2,899,800 1.02 2,899,800 1.02
陈静 2,899,800 1.02 2,899,800 1.02
韩伟嘉 2,728,200 0.96 2,728,200 0.96
张静 2,599,800 0.91 2,599,800 0.91
朱益明 320,000 0.11 320,000 0.11
刘敏 182,250 0.06 182,250 0.06
常州市科技街
城市建设有限 - - - -
公司
注:刘全先生和刘敏女士系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刘全
先生和刘敏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 3,541,650 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内股份后股份总数的 1.25%。
三、本次投票权委托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带领下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发展。投票权委托终止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王
建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213,4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股
份总数的 24.00%,是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
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其他相关说明
股东意愿及真实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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