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3-030
(资料图片)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8,280,60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现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案既定股本基数与最新总股本一致。
无调整。方案以固定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路 1 号宏远大厦 16 楼
咨询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
咨询电话:0769-22412655
传真电话:0769-22412655
七、备查文件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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