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1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主
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5 万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 4 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5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与 注 销 部 分 股 票 期 权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
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
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
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和剩余预
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
其分别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75 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 3 人,剩余预留授予 1
人,合计人数 4 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7,500 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412,5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 称 “ 中 登 公 司 ”) 开 设 了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账 户 号 码 :
B884397254)
,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49,180,000 股变更为 449,092,500 股。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33,161,367 -87,500 333,073,8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018,633 - 116,018,633
总计 449,180,000 -87,500 449,092,5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
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
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
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
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
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
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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