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资料图片)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层1号会议室
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4,85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21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8,000,000 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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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8,000,000 股的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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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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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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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4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
联股东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9762%;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667%。
表决结果:《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3-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42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綦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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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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