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1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7,947,105.96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94,800,000.00元的50%,所以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36,952,699.78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576,837,489.8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76,837,489.84元。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并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94,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4,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482,037,489.84元结转
到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以及股东
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最大化回报的角度出发,
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不存在违法、违规以
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备案登记,
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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