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 05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 年 4 月 12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3 年 4 月 12 日的
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52,748,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74%。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5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745,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6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0013%。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及参股公司相关股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746,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00%;反对 2,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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