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
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81.07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6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54元/股。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上述调整。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先锫 陈祥贵 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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