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金额
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
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行为
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英 冯乃秋 杨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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