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资料图】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1100042 号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1100042 号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劲仔食品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
说明。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资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劲仔食品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
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劲仔食品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
鉴证报告第 1页共 3 页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劲仔食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鉴证报告第 2页共 3 页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1100042 号之签章
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曾毅凯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罗跃龙
中国·武汉 2023 年 2 月 25 日
鉴证报告第 3页共 3 页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议案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通过。2022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劲仔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0 号)核准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47,899,159 股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47,899,159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284,999,996.0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 6,860,023.28 元(不含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139,972.77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110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8,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湘
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
发中心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4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第八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的决议以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相应调整相关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278,139,972.77 元,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后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项目投资 原募集资金拟使 调整后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额 用金额 拟使用金额
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 22,000.00 15,400.00 14,714.00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10,000.00 7,500.00 7,500.00
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 8,000.00 5,600.00 5,600.00
总 计 40,000.00 28,500.00 27,814.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投 募集资金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入金额 换金额
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 147,139,972.77 15,493,033.92 15,493,033.92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75,000,000.00 44,995,003.92 44,995,003.92
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 56,000,000.00 9,679,948.17 9,679,948.17
总 计 278,139,972.77 70,167,986.01 70,167,986.01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860,023.28 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
荐费人民币 4,000,000.00 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截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233,962.26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资金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本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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