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
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已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上述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 2022 年 12 月 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外,后续还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发布的方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示期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
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意愿放弃本次股权
激励权益,激励对象人数由 71 名减少为 52 人,未新增公示名单以外的相关人员。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为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五)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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