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8 证券简称:实朴检测 公告编号:2023-007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2
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3年3月10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2023年3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2022年3月10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编码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于2023年3月8日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叶琰
电话:021-64881367
邮箱:IR@sepchina.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25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朴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 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 _ )代表本
人(本公司)参加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