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3-009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9日(星期四)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9日(星
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年2月9日(星期四)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所持股份数为132,846,74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36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8名,持有
公司股份数为9,852,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9%。经合并统计,
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95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
计142,699,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85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股东
权股份总数的4.3489%。
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
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2,8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 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 议的中 小股股 东所持 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45,3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239%;反对 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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