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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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以
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XIANPING LU(鲁先
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卞凯等 10 名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作废 43,75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其中董事 XIANPING
LU、黎建勋、海鸥因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而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卞凯等 152 名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作 废 581,200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其中董事 XIANPING
LU、黎建勋、海鸥因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而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21 年股票增值权的议
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
司《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作废,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21
年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因此本计划授予部
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其中董事 XIANPING
LU、黎建勋、海鸥因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而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因此本计划授予部
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其中董事 XIANPING
LU、黎建勋、海鸥因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而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关于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
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因此本计划授予部
分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草案)》和《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票增值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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