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23125 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4 月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
、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2,600,000 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交总金额 35,442,128.77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52.14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
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 25%。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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