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3-00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6 亿元-1.2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4)、《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购公司股份 2,54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最高成交价为 7.9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5,8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537,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最高成交价为 7.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078,331.51 元(不含交易
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6 月 28 日—7 月 4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20,819,900 股。公司每五个
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0,204,975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
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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