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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福成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一是公司2021年年度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分类不准确,存货调减43,161,657.03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调增43,161,657.03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6.97%、100%;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存货调减24,336,816.05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调增24,769,195.20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3.97%、47.33%;公司2022年半年报存货调减8,980,135.89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调增8,980,135.89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1.49%、9.12%。二是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关于苗木销售的关联交易撤销,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调减2,995,200元、2,096,110.76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0.94%、4.09%。另经查明,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称,公司2021年末无生产性生物资产。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称,公司2021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为43,161,657.03元。公司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5月,公司子公司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于振和签订《苗木销售、种植及养护合同》,合同价款2,950万元。根据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该交易实质为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与控股股东河北福成投资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但公司披露为非关联交易,且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予以通报批评
福成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福成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76亿元,同比下降11.02%;归母净利润1.33亿元,同比下降9.94%;扣非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下降13.0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15亿元,同比下降9.4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127.22万元,同比上升5.1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703.8万元,同比下降0.97%;负债率11.53%,投资收益92.36万元,财务费用-658.24万元,毛利率32.59%。
福成股份(600965)主营业务: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以及活牛和牛肉产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