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三十一次董事会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
有关事项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一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
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表决程序、
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与召开董
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选举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核庄学敏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其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发现庄学敏先生有《公
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等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庄学敏先生作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庄学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2022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一是由于 2022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完整包括第四季度,二
是由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了调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子公司)预
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是基
于公司经营计划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预计的,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该类关
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开展该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该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振平、丁军威、吕晖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