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上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
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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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