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3-11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补充申请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南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药”)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关于帕拉米韦注射液(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
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由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百裕”)
变更为桂林南药。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帕拉米韦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0.15g(按 C₁₅H₂₈N₄O₄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 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桂林南药
药品生产企业:成都百裕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678
审批结论: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由“成都百裕”变更为“桂林南药”,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药品
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转让的药品
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
三、该药品的市场情况
该药品于 2023 年 6 月获批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上市,适应
症为用于治疗甲型或乙型流行性感冒。该药品的上市许可,系桂林南药自成都百裕
受让而得。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药品外,于中国境内已获批上市的帕拉米韦注射液主要包
括中润药业有限公司的韦力泰® (2023 年 3 月获批上市)、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
蓉药业有限公司的帕拉米韦注射液(2023 年 5 月获批上市)、齐鲁制药(海南)有
限公司的帕拉米韦注射液(2023 年 6 月获批上市)等。
截至 2023 年 7 月,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现阶段针对该药品累
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 1,085 万元(未经审计;包括已发生的上市许可转让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桂林南药获批成为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将进一步丰富本集团产品线。
该药品在进行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通过 GMP 符合性检查等。预计
该药品本次补充申请获批准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
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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