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下午
在翠微大厦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
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颜巍因退休原因于 2023 年 8 月 8 日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华
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宁
海永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海永:男,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0 年起历任华
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华纺房地
产开发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
经理,兼任中电科(淮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述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莉:女,197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文员、主办、审计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副主
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北京翠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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