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派发 20,000,5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7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 1688 号
咨询联系人:秦霆、齐涵涵
咨询电话:0512-65698997
传真电话:0512-65698997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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