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作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
事任职资格。我们同意提名王由成先生、朱俊波先生、陈涛先生、王由利先生作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
任职资格。我们同意张海燕女士、王文萍先生、刘思当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海燕、王文萍、刘思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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