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资料图片)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恒顺醋业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6 号”《关于核准江苏恒
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恒顺醋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142,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462,499.63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1,437,500.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3)0005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恒顺醋业《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安排
序 调整前拟用募 调整后拟使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投资金 用募集资金
额 金额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
期)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产线项目
云阳公司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
化生产项目
合计 239,356.96 179,000.00 112,143.75
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27 日
(5)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 3248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4,257.47 4,708.56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负债总额 1,472.85 2,006.96
净资产 2,784.62 2,701.60
营业收入 1,605.39 5,335.97
净利润 83.03 258.24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第一季度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东情况:恒顺老陈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公司名称: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云海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5 日
(5)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荣炳盐府路 1 号
(6)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
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22,036.04 22,557.01
负债总额 8,269.32 9,299.90
净资产 13,766.71 13,257.12
营业收入 8,680.76 29,427.52
净利润 509.60 1,652.35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第一季度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东情况:恒顺酒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公司名称: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良洪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8 日
(5)注册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 26 号
(6)经营范围:酱油、食醋、酱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调味料(半固
态、液体)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餐,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9,609.71 9,038.26
负债总额 4,427.51 3,791.52
净资产 5,182.20 5,246.74
营业收入 1,996.38 6,954.99
净利润 -64.54 -145.82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第一季度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东情况:恒顺万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公司名称: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钱学青
(3)注册资本:1,665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20 日
(5)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云江大道 88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醋、酱类、调味品生产、销售,食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12,812.92 11,401.78
负债总额 9,310.95 7,929.82
净资产 3,501.97 3,471.96
营业收入 1,467.40 6,138.17
净利润 30.01 516.09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第一季度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东情况:重庆调味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集资金 12,000.00 万元增资恒顺老陈醋。本次增资金额全部作为恒顺老陈醋注册
资本,用于实施“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增资完成后,
恒顺老陈醋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14,000.00 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
例仍为 100%;
以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增资恒顺酒业。本次增资金额全部作为恒顺酒业注册
资本,用于实施“10 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不作其他用途。增
资完成后,恒顺酒业注册资本由 3,00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00 万元,公司对
其持股比例仍为 100%;
项目”实施主体为恒顺万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增资恒顺万通。
本次增资金额全部作为恒顺万通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
智能化产线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增资完成后,恒顺万通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15,000.00 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仍为 100%;
“云阳公司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调味品,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6,000.00 万元增资重庆调味品。本次增资金额全部作为重庆
调味品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不作其他
用途。增资完成后,重庆调味品注册资本由 1,665.00 万元增加至 17,665.00 万
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仍为 100%。
为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恒顺老陈醋、恒顺酒业、恒顺万通、重庆调味
品已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管存,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恒顺老陈醋、恒顺酒业、恒顺万通、重庆调味品增资,
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提升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当地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
平,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向恒顺老陈醋、恒顺酒业、恒顺万通、重庆调味品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
事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
恒顺老陈醋、恒顺酒业、恒顺万通、重庆调味品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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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宋心福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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