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
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就公司本次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了解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
意提名张海钧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赵锡金、谢彦君、褚霞
(以下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锡金__________
谢彦君__________
褚 霞__________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