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
(资料图)
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山西振东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监管问询,公司及现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全面
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2019 年 12 月-2021 年 3 月,公司子公司山西振东
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地药材”)通过向屯留县建业中
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中药材”)、平顺县顺正中药材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正中药材”)、武乡晋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以
下简称“晋和种植”)、山西九州天润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州天润”)、山西国新晋药集团古县兴岳连翘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新晋药”)、闻喜县玟萱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玟萱
种植”)、屯留县南沟村海琦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海琦
中药材”)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形式,将资金转出至上述公司、合作社,
由上述公司、合作社将收到的款项转出至山西金都商贸有限公司、长
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再由上述两家公司将资金全部转至公
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
团”),或直接将资金转至振东集团,振东集团收到上述资金后用于
日常经营、归还股票质押借款等,合计金额 4,600 万元。经查,前述
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上述事实
构成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最高
占用 还款 偿还
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日最高
占用 还款 偿还
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合计 4600 4600
(二)前次山西证监局检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2023 年 3 月 6 日下发
的《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平、周红军、刘长禄采
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 号),2019 年
合作社(以下简称“龙硕种植”)、陵川县燎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以
下简称“燎原中药材”)、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梅
海种植”)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及向其出借款项等形式,将资金转出至
上述合作社,由上述合作社将收到的款项转出至山西金都商贸有限公
司、长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再由上述两家公司将资金全部
转至振东集团,振东集团收到上述资金后用于日常经营、归还股票质
押借款等,合计金额 7,114 万元。经查,前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上述事实构成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除此之
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披露的《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情况与公司前述自查情况合并显示,控股股东通过以上方式
占用公司资金合计金额 11,7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最高占
日最高 用金额占
占用 还款 偿还
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最近一期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
日最高占
日最高 用金额占
占用 还款 偿还
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最近一期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
合计 11714 11714
二、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
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及董监高采取的整改措施
资金占用事项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针对上述事项,
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并杜绝此类事件
再次发生:
(1)公司积极督促振东集团支付借款利息,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振东集团承诺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前按 3.65%的年化利率(2023 年 5
月 22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年期 LPR 为 3.65%)向公司足额支付利
息 484.74 万元。
(2)财务部门每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
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
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每年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
说明,公司就专项说明做出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
(5)公司定期对董监高、实控人等组织合规培训。组织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强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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