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解除审计业务约定书及
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书及会计师事务所辞任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3】0526 号)
(以下简称
“《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
兴华”)
《关于辞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主要内容
为认可年报审计业务合作的相关合同解除,同时向公司提出辞任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工
作,该事项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
宜明确要求如下。
一、前期公司于 4 月 28 日披露公告称向中兴华寄送了《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
知》,并正在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关于辞任 2022 年年报审计
的函件,截至目前公司未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董事会决议,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请公司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补充披露该事项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实际履行情况及其合规性。
请公司全体董事逐一发表意见,请律师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要
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
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
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你公司和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严格落实
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风险揭示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管工作函回复工
作,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要求,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公开披露。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