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对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
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的相
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曲荣、杨玉海、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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