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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ST光一公开信息显示,*ST光一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经查,2020年6月初,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与卢康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光一投资提供履约保证金、卢康提供借款资金,以大宗交易方式,通过卢康控制的证券交易账户,将上述资金用于购买光一投资持有的193.5万股光一科技股票,持有期间相关盈亏由光一投资承担。即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他人名义购入其持有的光一科技股票,并以他人名义实际持有六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售出。光一投资、龙昌明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光一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披露了光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光一科技股份283.5万股(含上述193.5万股)等信息,但未披露上述借款协议及相关证券账户约定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光一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光一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9亿元,同比下降30.75%;归母净利润-8920.54万元,同比下降46.17%;扣非净利润-8947.62万元,同比下降37.3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659.06万元,同比下降59.4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240.64万元,同比下降96.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175.69万元,同比下降94.47%;负债率55.29%,投资收益-1907.95万元,财务费用2300.26万元,毛利率28.77%。
*ST光一(300356)主营业务: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关键词: 重大事件